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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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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回顾: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出台重要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4

        四川省人民政府8月出台了多项重要政策。其中,涉及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办法、四川省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等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认定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个民生领域。

 

《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公布

        8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焦点对准国民健身和休闲的不同需求,旨在为老百姓健身休闲铺路。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四川将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日趋合理,消费能力明显提升,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加密切。创建2个国家级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基地),打造10个省级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基地),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

  怎么实现上述目标?

  产业、互联网+、赛事品牌等是核心内容

  成德绵进军体育用品研发设计

  实施意见提出依托“一山一水两路”(沿横断山脉东缘山系,沿长江水域水系,沿国道317、国道318),打造成都平原健身休闲综合聚集区、川南水上运动产业聚集区、川东北汽摩自行车运动聚集区、攀西康养产业聚集区、川西北冰雪运动和山地户外运动聚集区。

  四川将要培养的诸多赛事品牌值得关注,包括四川国际登山探险大会、乐跑四川森林马拉松系列赛、环贡嘎山超级山地越野赛、四川国际垂钓大奖赛、世界武术大会、峨眉国际武术节、温江国际赛马节、南国冰雪节、飞行者大会、电子竞技大赛等。

  另外,《意见》还提出依托四川制造业产业优势,引导企业进军健身休闲装备制造领域。着力发挥我省军工资源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方面优势,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在健身休闲业的双向转化和产业化,重点发展航空运动器材、健身休闲智能装备制造。对接《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川府发〔2015〕53号),鼓励成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投资体育用品研发设计。支持绵阳、德阳等地发挥科技、装备制造等优势,大力发展高端体育器材、山地户外用品制造业。

  实施意见中有什么四川特色?

  四川将建设重要旅游目的地

  开发汽摩和自行车运动精品线

  打造南国冰雪运动目的地 | 充分依托得天独厚的“暖雪”优势,以滑雪、滑冰、攀冰等运动项目为重点,以迎接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深入挖掘横断山脉东南缘、秦岭南麓冰雪资源,开发大众冰雪旅游项目,普及冰雪运动。加强茂县九鼎山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中国南方(秦岭南麓)滑雪场项目群建设。 

  建设山地户外运动大本营 |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山地资源,大力推广登山、攀岩、徒步、露营、拓展、定向等运动项目,创建1个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区、5条山地户外运动精品路线、10个山地户外运动精品赛事。加强山地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安全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山地户外运动营地星级建设,打造国际知名山地户外运动胜地。 

  构建特色水上产业运动带 | 积极发展赛艇、帆船、滑水、潜水、漂流、垂钓、溯溪等水上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动船艇码头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国家级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建设,开发水上运动品牌赛事,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水上运动服务供给体系。 

  开发汽摩和自行车运动精品线 | 推动汽车自驾营地、骑行服务站建设。打造环四川国际拉力赛、环四川国际自行车公路赛、重走长征路越野挑战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开发西安至成都、沿317/318国道、108国道自行车骑行、汽车自驾游线路。 

  探索发展低空域航空运动 | 推广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动力伞、航空模型等运动项目。依托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和川西北五大通用机场群建设,加大北川国家级示范航空飞行营地建设力度,推动建设各类航空飞行营地130个,形成“200公里航空运动飞行圈”布局。 

  实施武术健身养身工程 | 深入挖掘峨眉武术、青城剑术等巴蜀传统武术内涵,加强武术文化传习基地建设,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武术项目。夯实武术文化基础,培养一批武术名家、项目传承人,创办武术文化大讲堂,建立武术博物馆,建设峨眉山—青城山武术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四川特色武术文化品牌,扩大国际影响力。

  体育如何产业化?

  建立体育产业(集团)公司

  推动更多顶级职业赛事落户四川

  扶持职业俱乐部发展


  四川将探索设立由国有资产投资的体育产业(集团)公司,引导有条件的市(州)组建体育产业集团。加快健身休闲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聚集发展,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健身休闲产业大企业大集团。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鼓励各地成立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孵化一批创新型健身休闲企业。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将加大对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职业俱乐部的扶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或创办职业俱乐部,推动更多顶级职业赛事落户四川。

  场地问题如何解决?

  推动奥林匹克中心、省足球训练基地建设

  机关、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将向社会开放


  实施意见指出,要推动奥林匹克中心、省足球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15分钟健身圈。

  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面向公众有序开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满足群众基本健身需求。并加强城市休闲公园、步道系统、自行车路网、环城市游休憩带、特色健身休闲村镇建设,进一步拓展居民健身休闲空间。

  鼓励和引导体育运动训练基地、旅游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根据自身特点,以运动乐园、冰雪乐园、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车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为重点,突出各地自身特色,加强特色健身休闲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金钱和人才双重保障

  税收,水电气,土地政策有优惠

  支持专业教练员从事健身休闲产业


  为保障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将有一系列的政策优惠保障。《意见》指出,各类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在人才方面,支持专业教练员等从事健身休闲产业,鼓励街道、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省政府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

     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要求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上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

  2016年12月,在2013年、2014年两次修订核准目录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除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由国家层面核准外,其余项目下放地方核准,部分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核准范围进一步缩小,核准权限进一步下放。为做好国家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确定省内各级核准机关权限,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制定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

  二、本次核准目录修订的原则

  此次我省修订省级核准目录,主要坚持了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核准范围最小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限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凡国务院取消核准的,一律改为备案管理;凡国务院规定由地方自行确定核准或备案的,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在国务院核准目录基础上,省级不新增核准事项。

  二是权限划分合理化。按照国务院要求,我省在制订新的核准目录,具体划分省市县三级管理权限时,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将承接能力作为权限划分的重要因素,对涉及本地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涉及省内重要江河的项目,充分发挥省级部门在政策把握、技术力量等方面的优势,明确为省级核准,避免简单的“一放到底”。

  三是政策引导制度化。对于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项目,或下放基层管理的项目,明确将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政策性条件作为企业开展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和引导。同时,要求核准备案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把关,强化政策性条件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的主要特点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共包括核准项目12大类41小类,核准事项较多的领域包括:能源方面,15小类;交通运输方面,7小类,原材料(化工)方面,5小类。与我省2015年本核准目录比较,本次修订共取消、下放核准事项15项,省级及以上层面核准事项在2015年本基础上再减少10%左右,累计减少达到70%左右。

  具体来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核准范围进一步缩小。此次修订后,我省2017年本核准目录共包括12个核准大类,41个核准小类,与我省2015年本核准目录比较,减少2个小类。减少的原因是小类合并,包括水库与其他水事工程合并,污水垃圾与其他城建项目合并。同时,本次修订共取消具体核准事项7项,包括:跨三级及以上航道之外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普通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目录之外的其他城建项目、非特定区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部分铁路项目和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等。

  二是核准权限进一步下移。《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国家层面共下放地方15项核准事项,全部明确为省级核准,由省级核准机关承接。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更好的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次我省在修订省级核准目录时,将8项不需要省级平衡外部条件、各地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项目,下放到市州核准。包括: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非跨市州输油管网项目、非跨市州输气管网项目、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污水污泥处置项目等。

  三是放管结合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时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将其作为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时限等要求核准项目;要落实项目核准机关、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等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努力实现加强事前引导、优化事中报务、强化事后监管的目标。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等57条医改重点工作。2017年,我省从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开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动健康四川建设。

  医疗改革

  8成重点人群将有家庭医生


  根据《通知》要求,在医疗改革方面,我省将重点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等方面开展工作,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方面,我省将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小病在家就能治疗,大病在家就能诊断和预防。《通知》提出,2017年,全省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此外,我省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政策落实。2017年,每个市(州)分别在城市和农村至少建成1个和2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我省将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其中,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比重,使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更加优化。

  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此外,《通知》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 以下。

  医保改革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贴提高到450元

  健全医保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建设。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方面,《通知》提出,将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个人缴费相应增加,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通知》要求,要实施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减轻大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我省今年还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药品改革

  鼓励医院采购低价药、国产药械


  《通知》要求,所有市(州)的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 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 20 元以下。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用药、卫生应急药品、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妇儿用药的供应保障。

  巩固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诊断试剂、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机制,其中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

  此外,《通知》特别指出,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械。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再造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市场融资功能

  ●打造一家注册资本金60亿元以上、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省级融资担保机构

  ●打造目标规模为1000亿元的“天府”系列基金品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改进债券融资环境,建立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担保体系。

  按照《意见》,我省将从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共造良好融资环境等五方面实施。

  发展股权融资方面,我省将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再造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市场融资功能;探索建立“四板”市场与“新三板”对接机制;拓展境外上市融资渠道。

  实施债券优先战略,《意见》要求改进债券融资环境,壮大融资担保体系,打造一家注册资本金60亿元以上、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一批以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出资为主,资本充足、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四川发债企业,为符合条件的信用评级在AA以下的企业提供增信担保。建立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担保体系。搭建债券兑付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债务违约处置机制。

  基金引导方面,打造目标规模为1000亿元的“天府”系列基金品牌;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初期规模为3亿元至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府”系列基金可按一定比例参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中介服务方面,优先吸引行业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与我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帮助我省企业规划、实施境内外首发上市、债券发行和兼并重组等业务;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实现对21个市(州)资本市场服务全覆盖,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企业融资。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认定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认定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通知》。《通知》显示,经考核,四川省政府认定成都市郫都区等14个县(区)为第一批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四川省政府希望被认定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努力形成“精准细严”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体系。各地要认真学习“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先进经验,结合服务脱贫攻坚和农业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突出地方特色,广泛开展示范县、示范路创建活动。各市(州)要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主体责任,对照制定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县(市、区)积极性,强化宣传动员,大力推广示范县先进经验,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发展水平再上台阶。

 

  附

  第一批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成都市郫都区

  泸州市江阳区

  南充市顺庆区

  宜宾市江安县

  乐山市犍为县

  遂宁市安居区

  巴中市平昌县

  成都市大邑县

  达州市达川区

  广安市岳池县

  广元市剑阁县

  德阳市罗江县

  南充市西充县

  绵阳市安州区

 

省政府发布《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此举意味着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有了政府规章保障。省自贸办透露,四川还将出台四川自贸试验区管理地方性法规,通过构建完备的自贸试验区法律制度,确保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有法可依”。

  省自贸办表示,办法在对标四川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所确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遵循方案赋予的主要任务、措施和建立的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此确保总体方案的相关政策入法,这也相当于地方政府对境外投资者的法定承诺。

  四川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深化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点,鼓励改革创新。办法明确,将改革创新成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改革试点经验产生实效;四川自贸试验区将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明确,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办法理顺了四川自贸试验区的管理关系,明确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区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指导职责,省自贸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法明确,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法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其他管理权限。

  省自贸办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既对标了国际标准,同时彰显了四川特色,含金量十足。

  投资管理和贸易便利方面,立足于外商企业最关心的公平待遇问题,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特别规定外,对于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实行备案制,由自贸试验区负责办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合法投资收益。境外投资方面,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对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企业实行备案制。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

  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方面,办法明确,四川自贸试验区将开展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和探索创新金融监管机制等试点工作,并明确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金融业等。

  协同开放和创新创业方面,四川将加快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和长江经济带空、铁、公、水联运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中欧陆空联运基地,建立国家对外开放口岸;通过建立产业协作发展和收益分享机制等机制,探索自贸试验区与周边地区产业合作新路径等。

  四川自贸试验区将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模式等,同时严格限制行政事业收费、检查排比,最大限度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对未来三年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及工作方案。

  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6%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6%,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8%、13.9%、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5%。

  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这些市州重点抓!

  要抓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强的节能环保装备重大项目实施,巩固提升成都、自贡两大核心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优势地位,培育发展成都金堂、自贡板仓、宜宾临港、绵阳游仙、广安武胜、四川长江工业园和成都锦江等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园区。突破关键能源技术装备,培育燃气轮机、智能电网、燃料电池、大规模储能、页岩气勘探开发等能源装备产业,积极推动德阳、自贡和泸州清洁能源技术装备基地建设。加快推动成都、泸州绿色建材产业园区建设。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方案》提出,要对重点区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其中包括要全面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

  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充分反映价值和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研究扩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排污费征收范围。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

  与此同时,对于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予以表彰或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

 

我省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就诊服务等,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实现的目标。8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实施意见将经官网对外公布。

  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如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写作网等。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四川要启动以上述形式为主的医联体建设,年内实现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医联体能够为就诊人带来什么?最直接的,莫过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将更多承担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就是说,将有更多可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同时,实施意见强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这项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通过预留号源、预留床位、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等方式,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另外,签约居民还能更方便的就近取药,实施意见中说到,“通过长处方、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探索建立医联体内慢病药品代采制度,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向上转诊的“绿色通道”,医联体可能带来的,还有更畅通的向下转诊通道,比如三级医院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和有条件的延伸病房等方式,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分院区或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创新驱动为引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高端消费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到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省农产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以食品饮料为支柱,轻工纺织、现代中医药为支撑的产业体系。产业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6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6:1。

  在培育食品饮料万亿产业上,重点发展名优白酒、粮油食品和肉食品3个千亿元产值产业。支持产品创新,将泡菜和复合调味品、名优茶、新型果蔬饮料等分别培育成500亿元产值的特色产业。

  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培育,在食品饮料产业培育10个主业突出、技术先进、产值超百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基本形成研发体系健全、产业布局合理、重点品种突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到2025年,其规模力争达到500亿元,全面建成国家康复辅助器具西南区域中心和西部现代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基地。

  《意见》提出,要着力打造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基地。依托双创示范工作,协同推进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搭建康复辅助器具创业孵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及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省级康复辅具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示范园区、重点实验室等。

  《意见》还提出,完善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按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支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扩大支付范围,动态调整标准。

 

《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

 

      9月20日起,《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购买无人机将实行实名制。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在无人机上安装飞行控制芯片、设置禁飞区域软件,采取防止改装或改变设置的技术措施。

  生产企业应对其无人机产品的名称、型号、空机重量、最大起飞重量、产品类型和购买者姓名、移动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和后果,并提供登记标志打印材料。

  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当登记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单位应当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完成后,在民用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原所有者应当及时注销原登记信息。变更后的所有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登记信息。禁止改装民用无人机的飞行硬件设施或者改变出厂飞行性能设置。

  今后,全省空域将划分为管控空域、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民用无人机的飞行空域实行分类管理。民用无人机在管控空域内飞行,应当依法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实施,飞行全程接受监控;在报备空域内飞行,应当服从报备空域管理者的管理;在自飞空域内飞行,不得超出该空域规定的范围,且应当在驾驶员视距内操作飞行。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划设需求,经空域主管部门批复后向社会公布,管控空域为除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之外的空域。

  《规定》同时明确,机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相关地面设施,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及民用无人机禁飞区边界、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牌。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提醒、警示购买者,未按规定登记或者粘贴登记标志,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者及时注销原登记信息,未按规定如实登记并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同时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上空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民用无人机,由机场所在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省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的背景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16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计划,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居民增收的具体办法。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发〔2016〕56号文件精神,特结合省情制定我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出台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收入分配结构呈现向好趋势,收入分配政策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为深化改革开放注入了动力和活力。

  当前,经济运行的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正在不断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为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也正在向收入分配领域传导。既要降低经济运行成本、保持经济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又要提高居民收入、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任务较为繁重。同时,部分劳动者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增收困难,部分市场主体等待观望,部分地区行业收入增长潜在动能不强,部分收入分配政策指向宽泛、聚焦不够。为切实落实国发〔2016〕56号文件精神,在国发〔2016〕56号文件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推动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收入分配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努力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主要目标

  《实施办法》中主要目标的设置既符合国家总体要求,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集中体现在关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表述上,由于我省在2016年已经提前完成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因此,在目标中关于此项的表述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高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为一个相对比国家要求更高的目标追求。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部分基本保留了国家的任务框架要求,着重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具体主要是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以就业促进、技能提升、托底保障等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实施六大支撑行动,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一)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一是技能人才激励计划。旨在通过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导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高水平大国工匠队伍,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主要包括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贯通职业资格和学历认证渠道、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等内容。

  二是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旨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力度,拓宽增收渠道,带动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主要包括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等内容。

  三是科研人员激励计划。旨在通过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主要包括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等内容。

  四是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旨在通过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小微创业者在"双创"中实现创收致富。主要包括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等内容。

  五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旨在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进一步稳定预期、优化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推动经济增长、就业增加、效益提升、职工增收实现良性互动。主要包括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等内容。

  六是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旨在通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工资制度,健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差别化激励办法,建立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同步完善相关人员激励机制。主要包括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差别化激励机制、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等内容。

  七是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旨在通过鼓励引导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中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者提升人力资本,主动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主要包括推进产业扶贫济困、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等内容。

  (二)六大支撑行动

  一是就业促进行动。通过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大力促进就业,提供收入之源。

  二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三是托底保障行动。通过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

  四是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通过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为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渠道支撑。

  五是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通过规范现金管理,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环境。

  六是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为收入分配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实施办法》的保障措施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厅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对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激励。二是鼓励先行先试。鼓励开展国家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定期总结试点经验,重点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厅际联席会议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鼓励增收致富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力争2020年完成462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据悉,2017年,全省在都江堰灌区7个市、30个县(市、区)开展“两区”划定百日行动,阿坝州、甘孜州以外的其他12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市、区)试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意见》提出力争2020年完成462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其中,以90个粮食主产县为重点,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920万亩;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1000万亩(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重叠)。

  《意见》明确“两区”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盆周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产粮(油)大县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

  据悉,2017年,全省在都江堰灌区7个市、30个县(市、区)开展“两区”划定百日行动,阿坝州、甘孜州以外的其他12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市、区)试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都江堰灌区试点县(市、区)要按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其他12个试点县(市、区)要在2017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两区”划定规划。

  如何推进“两区”建设?《意见》提出要加大“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以“两区”为平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全省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和推进“互联网+”打造典型样板。

  在“两区”建设上,我省加大了政策支持。《意见》提出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

 

   从4大方面17项具体目标任务入手

  提供适应新兴经济市场主体的新服务

  探索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新制度

  构建新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新机制

  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新支撑

  8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四川省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从“提供适应新兴经济市场主体的新服务”“探索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新制度”“构建新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新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新支撑”4个方面共17项具体目标任务入手,建设有利于激发我省市场活力和动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良好制度环境。

  方案提出总体目标任务是,探索建立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构建适应新兴经济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环境。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有利于新生产要素集聚流动的市场化机制更加成熟,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不断加大,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服务业新领域得到拓展深化,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新增长引擎,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两端发力、两翼齐飞的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推动我省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

  提供适应新兴经济市场主体的新服务方面,我省将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同时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其中,优化审批服务,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变,试点“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开展“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孵化辅导,推进创业导师进市(州)、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举措,都是非常受关注的民生热点。

  探索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新制度方面,我省将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开展四川省信用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加快政务、个人、电子商务、交通出行等领域信用法规制度建设等任务,均是对目前热点领域的回应。

  构建新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新机制方面,具体任务包括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强化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外国高层次人才,开展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留川就业工作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信息资源优先向社会开放等举措非常让人期待。

  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新支撑方面,我省将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完善采购等支持新技术应用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支持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其中,各地、各部门要构建网络化、多渠道、互动式的新动能发展瓶颈问题收集反馈机制;支持新兴经济领域企业改制,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到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等目标任务,均是我省在相关工作领域的积极探索。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我省出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启动Ⅰ级响应

  各级政府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出台的原有预案8月25日起废止。

  《预案》从组织指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半小时内上报,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启动Ⅰ级响应,各级政府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预案》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且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省食品安全办报经省政府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后,省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检测评估、社会稳定、新闻宣传等若干工作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如危害控制组由省食药监局牵头,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在信息报送上,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获得疑似或已确定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同级食品安全办报告简要情况,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Ⅱ级、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办必须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出台的《预案》使用范围更大、分级标准更加完善,同时也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完善了指挥部成员单位,能更好实现食品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协同处置和科学应对。”省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预案》对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成都铁路局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完善,将省政府督查室纳入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时,按照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变化,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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