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正是因为感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远远地落在后面,于是最初的南亚区域联盟国家的工商联合会的代表们聚集到1988年12月在新德里举办的G-77发展中国家工商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们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表达他们建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以推动南亚地区的工业与贸易发展,并取得该地区共同发展目标的意愿。该了解备忘录是南盟工商会的先驱。
(二)建立南盟工商会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立于1985年,一直未将关键的经济问题列入其业务范围。然而,随着“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产生的必要,1988年“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秘书处开始了贸易、生产与服务方面的调研,调研于1991年完成并强烈支持建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以改进商务环境,宣传贸易产品,在南亚地区建立合资企业。
根据“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秘书处的指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在国家联合会的协助下,向秘书处提交了联盟草案并于1992年获批。这标志着“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作为以下国家工商联合会的最高组织获得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各国政府的官方认可:
●阿富汗工商会(ACCI)
●孟加拉国家工商会(FBCCI)
●不丹工商会(BCCI)
●印度工商联合会(FICCI)
●马尔代夫国家工商会(MNCCI)
●尼泊尔工商联合会(FNCCI)
●巴基斯坦工商联合会(FPCCI)
●斯里兰卡工商联合会(FCCISL)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总部设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