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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投资指南(第三期)

来源:南亚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20


 

中国企业到斯里兰卡开展贸易投资,主要应了解斯里兰卡投资法和贸易法及中斯投资贸易协定的内容。《斯里兰卡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私人和外国投资不容侵犯,其中规定:

(1)保护外国投资不被国有化

(2)要时对外国投资国有化,但将给予及时足额的赔偿

(3)确保投资和利润的自由汇出

(4)可通过国际投资纠纷解决公约(ICSID)处理争端

适用于外国投资的基础法规还包括投资局1978年第4号法规、1980年、1983年、1992年、2002年和2009年的修订条款以及有关法律条文。1986年,中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为双向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并保护投资者利润汇出等相关利益。2003年8月11日,中斯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协议于2005年5月22日生效,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此外,中斯两国签署有互免国际航空运输和海运收入税收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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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斯里兰卡土地法律复杂,条文众多。有大量与土地权和使用权等方面直接有关的法律,许多经过多次修订。根据当地法律,土地可以私有或国有。私有土地由不同占有机制管理。国有土地可通过不同的批准、许可或租赁计划被分离,主要依据为《土地开发法令》(1935年)、《国有土地法令》(1949年)和《土地批准法案(特别条款)》(1979年)。

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斯里兰卡现行法律,外国公司和个人均禁止购买土地,仅可通过租借形式开展投资活动,最长租期为99年但需缴纳100%印花税。如通过在斯里兰卡设立合资公司购买土地,其外资控股不得超过50%,但投资购买3层(不含)以上公寓住房,外国投资者可享受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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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汇管理的规定

 

 

斯里兰卡对外汇进行管制,外币可以自由兑换成斯卢比,但斯里兰卡卢比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如果要将斯里兰卡卢比兑换成外币需要得到斯里兰卡外管局的批准。外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在当地开立外汇账户。原则上允许在斯里兰卡外资公司将银行账户上的外币汇回境外母公司。但要注意的是在年度会计期末,该外资公司与母公司的资金往来明细账的余额需显示该外资公司从境外母公司汇入的资金大于该外资公司汇出境外母公司的资金,否则税务局将要求该外资公司就该部分超额汇往境外母公司的资金纳税或者提供完税证明。利润汇出需要交税,外资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0%,汇出外汇资金另外需要交纳0.1%的借记税。外国人可以携带不超过5000美元的外币现金出境,超过则必须申报原携带入境的机构名称;携带外币入境对金额无限制,但超过15000美元必须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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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的税收规定

 

 

1.企业所得税

关于斯里兰卡所得税,当地公司税率为15%(但斯税法中特别规定,港口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没有在当地注册的外资公司为35%。斯与中国在2003年8月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因此,在斯中资企业可以享受与当地公司同等的税率,即同为15%。企业所得税当中有预扣企业所得税,该税种是业主在给承包商付款的时候以付款额为基数代扣代缴,企业被预扣的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年度年终时在应缴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抵扣,如企业出现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企业被预扣的企业所得税大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该部分被预扣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进行抵扣。2008年以前,预扣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营业额的5%,从2007年4月以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预扣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改为营业额的1%。但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出现亏损,则可以在当年申请免税证明,对预扣企业所得税进行免税。中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预扣企业所得税免税证明。

2.个人所得税

2008年3月31日以前,在斯里兰卡工作外国人个人所得税率为15%。2008年4月1日起,所有在斯里兰卡工作外国人享受与斯里兰卡人相似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斯里兰卡本国居民个人所得税采用区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起征点为月收入27174卢比,实行8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在4.6%-35%之间。外国人的个人所得税也实行8级超额累计税率,起征点为25,000卢比,税率在5%-35%之间,工作签证在两年以上及一年纳税年度中居住时间超过183天的税负相对轻些,可以计入税务成本中的中方人员的人工费以当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中方人员工资为准。当地人员人工工资以当年实际发生数为准。

3.增值税

税率为15%,按照销项税与进项税相抵扣的方式进行申报缴纳。从2007年1月1日起,税务局规定由业主或购买方付款时扣留5%的增值税直接支付给税务局,将剩余的10%支付给承包商或销售方。

4.经济服务税

斯里兰卡政府自2003年4月开始征收经济服务税,该税种为营业额的0.5%,由业主在付款的时候根据付款额代扣代缴,和预扣企业所得税一样,经济服务税也可以在会计年度期末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抵扣。

5.建筑行业担保基金税

斯里兰卡政府从2005年开始征收建筑行业担保基金税,税率为建筑合同额的0.25%-1%,该税不能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税中抵扣。

6.印花税

斯里兰卡政府对每笔资金交易征缴印花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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