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碳合金钢定尺板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以下3家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均为210.50%: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Works Co. Ltd.)(江苏)、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 Steel)、新丝路发展有限公司(Viewer Development Co., Ltd.)(香港地区)(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普遍反补贴税率为210.50%。涉案产品海关编码7208.40.3030、7208.40.3060、7208.51.0030、7208.51.0045、7208.51.0060等。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该部将于2017年1月18日前对华碳合金钢定尺板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7年3月6日前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3月13日前发布反补贴征税令。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3~2015年,美国自中国的涉案产品进口量分别为2.67万吨、4.35万吨和6.55万吨,进口额分别为4686.5万美元、6059.9万美元和7026.3万美元。从该数据可以看出,2014和2015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量同比分别增长62.9%和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