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进行批评、履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有优先取得本协会的资料、刊物、信息及提供服务的权利;
(五)有学术论文、业务活动和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受保护的权利;
(六)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二)有支持和承担本协会委托工作的义务;
(三)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的义务;
(四)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向本协会递交书面声明。
会员连续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即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并公示。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理事会提出申诉;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