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资格
ATA单证册的申请人是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所有人或可自由处分货物的人。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或其他单位。
二、受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四川商会商事法律部受理ATA单证册业务。
ATA申领地址及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中心5楼中台服务区(028-67831630)
ATA核销地址及联系方式:成都市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国际商会大厦10楼1004室(028-68909185)
三、申办程序
申办出境单证册流程:申请人注册并登录ATA单证册申报系统https://www.eatachina.com/申请单证册(网上办理)→贸促会受理单证册(网上办理)→向申请人出具担保押金付款通知单(网上办理)→企业付款→企业提交资料领取单证册(上门或邮寄)
企业通过“ATA单证册申报系统”网上申请办理出境单证册,四川省贸促会在收到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申请企业按照审核回复带上资料在预约时间到四川省贸促会领取单证册。目前,出境单证册办理已经做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1、申请人登录https://www.eatachina.com/,注册并登录单证册申报系统,申请单证册。
2、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计算及担保费率表)
ATA单证册既是货物报关文件,也是进口各税及其他费用的担保凭证。当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暂准进口国被卖、被赠、被窃或其他原因没有复出口,需要支付进口税费时,ATA单证册担保商会需要承担向进口国海关交纳税款的义务。因此,申请人需要向签证机构提供货物可能支付进口税费的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ATA 单证册签发之日起26个月。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押金,具体有两种方式: ① 现金/支票 ② 信汇/电汇
(2) 银行保函(下载范本)
3、领取单证册。申请人带上公章及通知所述材料,到贸促会领取ATA单证册。
(二)出证机构签发单证册
出证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将进行核查,然后根据相关信息向申请人出具担保押金付款通知。申请人须按照付款通知上的金额及其在申请时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交付款项,并将申请表、货物总清单、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原本的复印件及商会所需其他文件在出证前送达四川省贸促会商事法律部。
自申请手续完备之日起,出证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的预计离境日期尽快签发单证。
四、补签单证册的程序
原单证册被窃、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须向原出证机构申请补签单证册。
1、持证人登录单证册申报系统https://www.eatachina.com/在“追踪处理单证册”里完成补签申请,持证人需重新提供担保;
2、签证机构签发补签单证册
签发补签单证册的程序与签发单证册程序相同。
补签单证册的编号为在原单证册编号后加“/R”,签发日按照实际签发日计算,有效期与原单证册的有效期一致。
3、申请人办理补签单证册的确认手续
持证人收到补签单证册后,应到原出口报关口岸海关办理补签单证册的确认手续。
五、续签单证册的程序
货物在国外停留的时间预计将会超过原单证册有效期的,持证人须在到期日2个月前到原签证机构申请办理续签单证册。办理续签单证册前,申请人须与货物所在地海关当局联系,确认其是否批准和接受续签单证册。
1、 持证人登录单证册申报系统https://www.eatachina.com/在“追踪处理单证册”里完成续签申请,持证人需重新提供担保;
2、 签证机构签发续签单证册
签发续签单证册的程序与签发单证册程序相同。
续签单证册的编号为在原单证册编号后加“/E”,签发日按照实际签发日计算,有效期最长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3、 办理续签单证册的确认手续
持证人收到续签单证册后,应在原单证册项下货物复进口期限前30个工作日,到原出口报关口岸海关办理续签单证册的确认手续;待海关确认后,再持原单证册和续签单证册一起到进口国海关办理相关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