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8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头孢氨苄(Cefadrox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1.64%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2941.9090项下的产品,产品用于治疗细菌引起的感染,如皮肤、咽喉、扁桃体、尿路等感染。预计终裁结果将于初裁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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