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4467902042026年3月2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热轧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出口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0.2304美元/千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为0.2160美元/千克、未被抽样的合作生产商/出口商为0.2242美元/千克、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为0.2304美元/千克;越南生产商/出口商为0.1960—0.1969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铁、碳钢或合金钢制成的,无论是否酸洗,未经涂镀,厚度不超过25.4毫米、宽度不限的热轧板材,涉及TIGIE税号7208.10.03、7208.25.02、7208.26.01、7208.27.01、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7208.40.02、7208.51.04、7208.52.01、7208.53.01、7208.54.01、7208.90.99、7211.13.01、7211.14.91、7211.19.99、7225.30.91、7225.40.91、7226.91.07以及9802.00.01、9802.00.02、9802.00.03、9802.00.04、9802.00.06、9802.00.07、9802.00.10、9802.00.12、9802.00.13、9802.00.14、9802.00.15、9802.00.17、9802.00.19、9802.00.20、9802.00.21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本案的发起背景是2025年3月3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热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风险提示:
四川作为我国西部钢铁产业核心基地,集聚多家全国重点钢铁企业,热轧钢产品出口墨西哥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和稳定合作基础。本次墨西哥对我国热轧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四川相关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多重风险。一是出口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弱化。本次初裁确定的临时反倾销税征收标准较高,其中未被抽样的合作生产商/出口商需按0.2242美元/千克缴纳,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统一按0.2304美元/千克缴纳,相较于越南涉案企业0.1960—0.1969美元/千克的征收标准,相关企业出口成本优势减弱,压缩企业利润空间,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甚至可能出现亏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二是订单履约风险增加。本次临时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在此期间,企业已签订但未完成报关出口的热轧钢订单,均需额外缴纳临时反倾销税。若相关订单合同中未明确税费承担方,将导致企业额外承担巨额成本。同时,墨西哥进口商可能因税费增加、采购成本上升,出现延迟履行订单、缩减订单量甚至直接取消订单的情况,一旦订单取消,将面临库存积压、产能闲置、资金占用等问题,进一步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稳定性。三是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受到波及。出口受阻将会造成热轧钢产能过剩,相关企业可能被迫缩减生产规模,进而减少对上游铁矿石、焦炭等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影响上游原材料供应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效益。
企业应对建议:
墨西哥对涉华热轧钢反倾销初裁带来的各类风险,建议企业从合规应对、市场调整、能力提升等层面进行应对。一是强化合规管理,积极参与反倾销应诉。建议企业第一时间开展自查,全面梳理自身出口墨西哥的热轧钢产品,对照本次初裁界定的涉案产品范围及TIGIE税号,确认自身产品是否属于涉案范畴,避免因产品归类错误、申报违规等问题引发额外风险。对于确认涉案的企业,可主动寻找专业的反倾销法律人士帮助,系统整理企业生产、销售、出口全流程相关凭证,积极参与墨西哥经济部组织的反倾销调查程序。二是优化市场布局,降低单一市场依赖度。建议企业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在巩固墨西哥现有合作客户、维护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东南亚、中东、非洲等新兴国际市场,拓宽出口渠道,分散市场风险,减少对墨西哥市场的单一依赖。对于已签订的墨西哥订单,应及时与进口商沟通协商,降低订单履约风险。三是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议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聚焦市场需求,优化热轧钢产品结构,开发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降低反倾销税对产品定价的影响,以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成本管控,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整合供应链资源等方式,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缓解临时反倾销税带来的成本压力,保障企业利润空间。此外,企业可加强与四川钢铁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构建产业联盟,提升产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为长期开拓国际市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