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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摩擦

【美国·预警信息】美国对谷氨酸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商事法律部发布时间:2026-05-22

2026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40.4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以6.1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3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11月26日,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征收反倾销税。2019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谷氨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6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风险提示:

四川省调味品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链完善,谷氨酸钠是省内调味品行业的核心产品之一。美国本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将对四川相关企业带来多维度、深层次风险。一是出口成本激增,市场竞争力大幅削弱。本次终裁确定中国谷氨酸钠对美出口倾销幅度高达40.41%,四川相关出口企业需缴纳高额反倾销税,导致出口成本大幅攀升。四川谷氨酸钠出口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产品附加值偏低,核心竞争力集中在价格优势,高额反倾销税将直接吞噬企业利润空间。企业若维持原有出口价格,利润将大幅压缩,甚至出现亏损。若提高出口价格,将难以与倾销幅度仅为6.19%的印度尼西亚企业及美国本土企业竞争,大概率造成对美出口订单流失,部分企业可能被迫退出美国市场,经营陷入困境。二是合规成本上升,中小微企业应对能力不足。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美国海关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国谷氨酸钠产品的进口核查力度,明确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生产流程、销售记录、定价依据等相关资料,以证明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四川多数涉事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的外贸合规团队和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实战经验,难以精准梳理相关资料、高效应对海关核查,可能出现资料提交不完整、举证不充分等问题,进而面临货物扣押、补缴高额税款、列入美国海关警示名单等风险,进一步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和经营压力。三是产业链传导风险凸显,关联产业受波及。谷氨酸钠是四川调味品、食品加工等产业的核心原材料之一,省内部分食品加工企业高度依赖本地谷氨酸钠供应商。若出口企业因反倾销措施被迫减少生产、转型或退出市场,将导致省内谷氨酸钠供应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出现原材料短缺、价格上涨等问题,进而增加下游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成本。

企业应对建议:

面对美国本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带来的不利影响,四川相关企业应主动作为、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一是强化合规管理,积极应对反倾销核查。建议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专项合规工作团队,聘请具有对美贸易救济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全面梳理企业生产、销售、定价等全流程,完善相关凭证资料,确保能够完全满足美国海关的核查要求。同时,主动对接美国商务部,及时掌握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细节,积极参与相关听证和公众评论程序;对于符合单独税率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单独税率,切实降低反倾销税负担。此外,加强与行业商协会的沟通协作,抱团应对反倾销调查,共享应对经验和资源,提升行业整体应对能力。二是优化市场布局,降低对美市场依赖度。建议企业逐步减少对美国单一市场的依赖,依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及“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积极拓展东盟、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重点开发对谷氨酸钠需求较大且贸易壁垒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构建多元化、抗风险的市场格局。同时,深耕国内市场,依托四川本地丰富的餐饮、食品加工产业资源,进一步拓展省内及国内其他地区的销售渠道,提升国内市场份额,有效对冲对美出口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三是推动产品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建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谷氨酸钠产品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重点开发功能性、绿色化谷氨酸钠产品,如低钠味精、有机味精等,摆脱单纯依靠价格竞争的发展模式,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品牌建设,培育自有核心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品牌溢价有效降低反倾销税带来的成本压力。此外,可依托四川调味品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开发以谷氨酸钠为核心的复合调味品,拓展产品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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