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4467902042026年5月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81/SG14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4月29日第4号令,对进口轮辋直径为13(含)~21英寸(含)的汽车轮胎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9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10 000 3、4011 10 000 9、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500 9和8708 70 990 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进行应诉登记,60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26年5月14日,俄罗斯联邦已向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正式通报本案,标志着调查已进入WTO框架下的正式程序。
风险提示:
四川省汽车产业配套体系完善,汽车轮胎生产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部分企业产品通过外贸渠道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本次保障措施调查将对四川相关企业带来多重风险。一是出口数量受限,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若调查最终裁定采取保障措施,无论是提高关税还是设定进口配额,都将直接限制四川汽车轮胎对欧亚经济联盟的出口数量。保障措施针对所有来源的进口产品,其裁定标准更侧重进口数量的绝对或相对增加,调查范围更广,企业应对难度更大,部分企业可能因无法满足配额要求或承担高额关税而被迫退出该市场。二是企业产能利用率下降,经营效益受损。保障措施调查的初裁通常在立案后90-120天左右作出,若初裁裁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调查期内的出口贸易产生直接限制,导致企业订单流失和市场通道受阻。四川部分汽车轮胎企业的产能依赖对欧亚经济联盟的出口,若出口数量受限,将导致产能闲置,库存积压压力增大,企业需承担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固定成本,经营效益大幅下滑,部分中小微企业可能因亏损而缩减产能甚至停产。三是产业链协同风险凸显,上下游企业承压。汽车轮胎产业与汽车制造、橡胶加工等产业关联紧密,四川汽车轮胎出口受阻,将直接影响上游橡胶、钢丝等原材料供应商的订单量,导致原材料库存积压;同时,下游依赖四川轮胎产品的国内汽车出口企业,若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也将面临配套成本上升、供应链不稳定的风险,影响整个汽车产业链的稳定发展。四是调查阶段特性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剧。本次调查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相较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的调查周期较短,初裁、终裁节奏较快,企业应对时间紧张。若初裁裁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直接影响企业短期出口,而终裁结果若确定采取长期保障措施,将对企业对欧亚经济联盟出口形成长期压制,且后续可能面临措施到期后的复审,进一步增加企业长期经营的不确定性。
企业应对建议:
针对欧亚经济联盟本次汽车轮胎保障措施调查带来的风险,四川相关企业应快速响应、精准应对。一是积极参与调查,主动发声维权。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保障措施调查,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应对团队,聘请具有欧亚经济联盟贸易救济经验的专业法律团队,全面梳理调查期内的出口数据、生产情况等资料,主动向欧亚经济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说明四川汽车轮胎出口对欧亚经济联盟国内产业未造成严重损害,争取撤销调查或采取温和的保障措施。同时,加强与国内同行业企业、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联合开展无损害抗辩,提升维权实效。二是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重点研发高附加值、节能环保型汽车轮胎产品,如新能源汽车专用轮胎、雪地胎等,摆脱对中低端轮胎产品的依赖,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提高产品定价能力,抵消保障措施带来的成本压力。同时,加强生产工艺改造,推进智能化、绿色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三是调整市场布局,拓展多元出口渠道。企业应主动减少对单一欧亚经济联盟市场的过度依赖,在巩固现有其他海外市场的基础上,依托RCEP及“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积极拓展东盟、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重点开发对汽车轮胎需求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同时,深耕国内市场,对接省内及西南地区汽车制造企业的配套需求,扩大内销规模,保障企业产能稳定。四是结合调查阶段特点,做好分阶段应对准备。针对本次调查周期短、节奏快的特点,企业应密切跟踪调查进展,及时掌握初裁、终裁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动态,提前做好临时保障措施的应对预案。若终裁裁定采取长期保障措施,企业应提前规划,要么调整产品结构适应措施要求,要么逐步退出该市场,同时持续保存完整的生产、销售、出口数据,为后续可能的措施复审做好准备,建立健全分阶段风险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