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4467902042026年6月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对钢、铝、铜产品的关税制度作出进一步调整。6月5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公告,对调整后的关税制度作出详细指引。新规自2026年6月8日起正式实施,预计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此次调整是继2026年4月全面上调钢铝铜关税后的针对性减负措施。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税计征方式从“按金属含量价值”调整为“按商品全海关完税价值”全额征收,以杜绝低报金属货值逃税的行为;二是对钢铝铜衍生制品实行分级关税,按产品性质和金属含量区分适用0%、10%、15%、25%、50%五档税率。
从公告列示情况看,50%从价关税适用于完全或几乎完全由钢、铝或铜制成的原料级产品(初级原材料、纯金属制品,如铝锭、钢卷、铜管等),税号清单包括铝制品(7601、7604、7605、7606、7607、7608),铝制衍生品(7308.20.0035、7610.10.00、7610.90.00、7612.10.00、7612.90.10),钢制品(7206、7207、7208、7209、7210、7211、7224、7225、7226、7227、7228),钢制衍生品(7216.91.0010),以及铜制品(7406—7419等40余个税号);25%关税适用于金属含量超过15%的衍生产品(非原材料类的深加工衍生制品,如普通金属五金件、金属仓储货架、铝制印刷板等),同时,该档次适用最低税率规则,即对于第1栏税率低于15%的商品,第1栏关税与232附加关税的总和为15%;对于第1栏税率达到或超过15%的商品,232附加关税降为0%;15%优惠关税适用于农用机械及设备、住宅用暖通空调系统及组件、移动式工业设备。该档位属于临时优惠税率,有效期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10%关税适用于产品所用钢、铝、铜原料中至少85%(重量)为美国本土熔炼浇铸、冶炼铸造原产的产品,同时,该档次适用最低税率规则,即对于第1栏税率低于10%的商品,第1栏关税与232附加关税的总和为10%;对于第1栏税率达到或超过10%的商品,232附加关税降为0%。其中,8544.42.10等铜制电缆及导线税号在关税清单同时列示于10%和25%档次,系因适用最低税率规则所致,企业需结合产品具体情况综合判定;0%关税则适用于钢、铝或铜总重量占比不超过15%的衍生产品,据公开报道,此前许多含微量金属的消费品(如带有铝盖的香水瓶、含钢刀片的牙线盒、含金属配件的玩具、小家电、五金工具、家具配件等)被错误归类为“衍生品”而被征收高关税,新规下金属含量低于15%的商品关税降至0%。税号清单包括:铝制衍生品8302.10.30,钢制衍生品8202.39.0040、8207.20.0070、8427.10.40、8427.10.80、8427.20.40、8427.20.80、8427.90.00、8701.10.01、8701.30.50、8701.91.50、8701.92.50、8701.93.50,以及铜制品8544.42.10、8544.42.20、8544.42.90、8544.49.10。
风险提示:
四川省机械制造、五金工具、汽车零部件、电子电气配套及金属制品产业基础良好,对美出口产品中涉及钢、铝、铜及其衍生制品的企业占比较高。此次美国调整关税制度,从按金属含量征税转向按商品价值分级征税,将对省内相关企业带来以下经营风险。一是税号细分与税率分档并行,报关归类与成本测算难度上升。美方将钢铝铜相关产品划分为0%、10%、15%、25%、50%五档附加关税,并按商品全值计税。企业需同时核对产品税号、金属重量占比、第1栏基础税率及附加税适用条件,单一按“金属产品”统算的报价方式已难以适应新规则。若归类不准确或对税率理解偏差,可能面临补税、滞港甚至处罚风险。二是部分产品虽适用0%附加关税,但并非完全免税。0%附加税仅针对第232条款项下的惩罚性附加关税,商品原本应缴纳的基础最惠国关税(第1栏税率)及其他贸易救济税(如301条款关税)仍需正常缴纳。企业若仅依据“附加关税为零”判断进口成本,可能低估实际税负,影响对美订单定价和利润核算。三是高税率品类出口压力仍然较大,订单面临转移风险。对于仍适用50%、25%或15%附加关税的产品,美国进口成本将明显上升,价格敏感型订单更易被美国采购商转向其他国家或本土供应商。对利润率本就较薄的中小企业而言,税负上升可能直接挤压订单空间,削弱其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四是合规审查趋严,单证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新规对适用0%税率的产品,要求进口商在报关时以第二数量形式申报适用金属的总重量;享受10%优惠税率的产品,海关将严查“最初熔炼与浇铸地”;铜制电缆及导线等产品即将新增原产地申报要求。企业在原产地证明、材料成分证明、报关申报一致性及供应链文件留存方面的合规压力同步增加,后续被海关重点核查的概率上升。
企业应对建议:
针对本次美国钢铝铜关税制度调整及分档征税特点,省内相关企业应尽快开展分类应对。一是逐项梳理出口产品税号,建立美国关税影响清单。企业应对照公告内容,逐一核实自身产品是否落入0%、10%、15%、25%、50%五档中的对应区间,明确HS编码、金属重量占比和第1栏税率,及时更新报价模型和订单核算方式,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税负误判。二是加强报关归类和成分证明管理。企业应完善产品材料、成分、工艺及金属含量等基础资料,针对适用0%税率的产品,确保以第二数量形式准确申报适用金属总重量;针对铜制电缆及导线等产品,提前准备原料冶炼铸造地证明文件,应对后续强制申报要求。确保报关申报与实际货物一致,降低因归类错误或单证不全导致的通关风险。三是优化对美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对高税率品类,可适度控制低毛利、长周期订单;对可适用较低附加税或零附加税的产品,应结合金属含量核算结果优化出口结构,优先保障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出口节奏,提升订单稳定性。四是强化海外合规协同。建议企业加强与报关行、海外客户及贸易合规服务机构的沟通,及时跟踪美国海关后续执行口径和细则变化,重点关注第1栏税率与232附加关税的叠加计算规则,提前做好税负测算和风险预案,避免因信息滞后造成成本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