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4467902042026年8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二次圆柱形电池、电池组件及包含该组件的产品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518)。
2026年7月21日,韩国LG Energy Solution Ltd. of Korea、美国LG Energy Solution Arizona, Inc. of Queen Creek, Arizon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420,257、11,749,866、12,412,924、12,412,965、12,646,735),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EVE Energy Co., Ltd.)、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Chervon (China) Trading Co., Ltd.)、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Nanjing Chervon Industry Co., Ltd.)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风险提示:
美国ITC对二次圆柱形电池及相关产品启动337调查,省内相关出口企业将面临多方面经营风险。一是有限排除令存在产业链传导效应。该救济措施影响范围并不局限于涉案被调查主体。如若认定侵权成立,有限排除令除限制被调查企业电芯进口外,使用涉案专利电芯的下游整机产品,也存在被口岸拦截的可能,对省内电动工具、便携储能、小家电出口企业形成间接影响。二是337调查应诉门槛较高。案件涉及专利比对、证据搜集、听证等多项程序,需要技术、知识产权、外贸多维度协同。省内部分中小下游企业缺少专利应诉配套资源,若消极处置,有可能被作出缺席裁决,产品存在无法进入美国市场的风险。三是海外锂电领域知识产权竞争趋于激烈。本次调查聚焦圆柱电池相关技术,反映出美国市场针对我国锂电产业链的专利维权频次有所上升,锂电上下游零部件、储能产品后续遭遇同类337调查的可能性有所增加。
企业应对建议:
针对本次二次圆柱形电池337调查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省内相关出口企业可从四方面做好应对工作。一是开展出口产品专利风险自查,关注供应链传导风险。梳理对美出口圆柱电芯、电池组件以及便携储能、电动工具等终端产品,对照涉案美国专利研判侵权可能性。即便企业未被列为本案被告,也应重视供应链传导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二是落实供应链知识产权管控,将风险防控前置到采购环节。向电芯供应商索要专利合规评估材料,要求提供不侵权分析报告;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专利侵权场景下赔偿协助、产品替换等权责约定,划清上下游责任边界,降低上游零部件专利瑕疵传导至整机出口业务的概率。三是建立337调查应急处置机制,把握法定程序时限。若收到相关文书通知,应及时对接涉外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综合评估应诉、专利无效、技术改型、和解等处置路径,避免因处置不当出现缺席裁决。企业可借助行业协会获取案件动态。四是同步推进海外专利布局与市场多元化。强化核心技术海外专利布局,拟投放美国市场的新产品提前开展出口专利侵权风险检索研判,必要时实施技术规避设计;在维护美国存量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东盟、中东、拉美等海外市场,缓释单一市场知识产权壁垒带来的经营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