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1)、强制应诉企业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Prinx Chengshan (Shandong) Tire Co., Ltd)和其他具有单独税率地位的非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00%,强制应诉企业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ouble Coin Holding Ltd.)及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22.57%(中国普遍倾销幅度);(2)、裁定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补贴幅度为38.61%,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Guizhou Tyre Co. Ltd.)的补贴幅度为65.46%,其他中国涉案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幅度为52.0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17年3月6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此外,在反补贴案件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初裁裁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为规避可能作出的肯定性初裁结果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终裁裁定除了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外,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中国涉案企业均存在为规避可能作出的肯定性终裁结果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在反倾销案件调查中,美国商务部终裁与初裁一致裁定全部中国出口商存在紧急情况。因此,上述终裁裁定的双反措施将于本案初裁公布于美国联邦公报之日前90日内对进口报关中存在紧急情况的中国涉案产品追溯适用并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予以追溯执行。
2016年2月18日,应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 AFL-CIO, CLC于2016年1月29日的申请,美国对华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6年3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作出该案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6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补贴幅度为17.06%~23.38%。2016年8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倾销幅度为20.87%~22.57%。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011.20.1015和4011.20.502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4011.69.0020、4011.69.0090和4011.70.00等项下的部分产品。据统计,2015年美国进口自中国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总额约10.7亿美元,进口总量约为890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