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多米尼加贸易损害和保障措施调控委员会在其网站发布No.CDC-RD-AD-026-2017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螺纹钢产品(钢筋混凝土用波纹或变形钢棒,西班牙文:barras o varillas de acero corrugadas o deformadas;涉案产品多海关税号72131000、72132090、72141000、72142000、72143000、72149100和72149900)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决定征收43%的最终反倾销税。反倾销措施自2017年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2016年1月15日,应当地公司Gerdau Metaldom, S.A.申请,多米尼加贸易损害和保障措施调控委员会对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