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北美钢铁公司(North American Steel & Wire, Inc./ISM Enterprises)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封箱钉(Carton-Closing Staple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305.20.00.00和7317.00.65.60。申诉方预估中国产封箱钉对美国市场的倾销幅度为13.76%~263.43%。
此次反倾销调查的涉案产品——封箱钉由碳钢、合金钢或不锈钢制成,不论其是否有涂层或涂层类型如何,均包括在调查范围内。涉案产品可以依照ASTM规格(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制订的ASTM D1974/D1974M- 16标准(纤维板箱封口、密封和加固方法的规程)制成,也可依照其他标准制成。但无论依照何种标准,满足上述描述的所有封箱钉均包含在此次调查范围内。封箱钉包括条型封箱钉以及卷式封箱钉,通常钉长0.4095~1.375英寸、肩宽1.125~1.375英寸、钉厚0.029~0.064英寸、钉宽0.064~0.100英寸。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7年5月15日前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封箱钉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若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9月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4~2016年,美国自中国的涉案产品进口量分别为4.68万吨、5.14万吨和5.47万吨,进口额分别为7218.4万美元、7626.3万美元和7321.5万美元。从该数据可以看出,2015和2016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量同比分别增长9.9%和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