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08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经贸摩擦 > 经贸摩擦

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机关本部)咨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四川国际商会大厦1004室
电话:028-68909184
028-68909185
(政务中心)咨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四川省贸促会窗口
电话:028-67831630
QQ群:446790204
                  458444860
                  904399187
邮箱: SCHFLB@126.com

经贸摩擦

印度对华甲硝唑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时间:2017-09-14

2017年8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甲硝唑(Metronidazole)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12个月),产业损害调查期包括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2015年4月~2016年3月以及本次倾销调查期。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29332920。

1999年7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甲硝唑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0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初裁。2000年7月14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2005年4月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甲硝唑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6年4月5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1年5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甲硝唑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5年7月17日,应湖北宏源药业有限公司(Hubei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Co. Lt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甲硝唑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3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2017年8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指令,驳回印度企业Aarti Drugs Ltd. 对中国甲硝唑提起的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申请。2017年8月25日,应Aarti Drugs Ltd.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The Hon’ble High Court)提起的上诉,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要求印度商工部不晚于2017年8月29日对中国甲硝唑提起的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132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机关本部(028)68909184 政务中心服务点(028)67831630

传       真:(028)68909100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