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修改
为了加强和改进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各分支会在新形势下开展法律工作,进一步提升系统法律服务水平,总会法律部在经过多次调研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加强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以指导整个贸促系统今后五年的法律工作。为使该意见更加全面科学,真正起到指导的作用,总会法律部于2008年12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贸促会法律顾问工作会议,集中对该《意见》进行讨论和修改。杨华中部长主持会议,董松根副会长到会听取各位顾问的意见并作了重要讲话。我部张萌同志作为总会法律部法律顾问参加了此次会议。
与会的法律顾问,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研读《关于加强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认真听取所在分会领导对《意见》的看法,并广泛征求所在分会法律部门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后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将对新形势新体制下整个贸促系统的法律工作起到极大的指导推动作用;同时也对《意见》的布局结构、每章节内容及下一步的工作目标都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建议,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意见》的内容。该《意见》将在明年一月初的全国贸促会议上通过后,下发给各分支会,用以指导其开展各项法律业务工作。
(四川省贸促会法律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