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4-148号公告,拟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施行条例(草案)。
修订内容为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的修订,总统令指定的企业可以从根据《食品卫生法》、《健康功能食品法》和《畜产品卫生管理法》获得许可、登记或报告的企业中申请批准改变用途,并将进口报关作为获取外币的原材料的情况列入用途变更批准的范围,并将进口申报作为获取外币的原材料的情况添加到批准改变用途的范围内,明确规定,使经营者不干扰进口检验,改进和补充现行制度运行中的一些不足。该公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