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1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经贸摩擦 > 经贸摩擦

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机关本部)咨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四川国际商会大厦1004室
电话:028-68909184
028-68909185
(政务中心)咨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四川省贸促会窗口
电话:028-67831630
QQ群:446790204
                  458444860
                  904399187
邮箱: SCHFLB@126.com

【大洋洲•反不当竞争】澳大利亚将采用强制性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确认历史性转变

来源:反垄断实务评论 发布时间:2024-05-10


澳大利亚政府近日宣布将加强澳大利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法律,使澳大利亚与大多数其他发达经济体保持一致。

拟议的改革将由财政部长、尊敬的吉姆·查尔默斯博士在今天悉尼举行的第十届班纳曼竞争讲座上宣布,并且是在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提交了呼吁制定适合实际的并购制度以更好地识别和防止反竞争交易的意见后进行的。新法律预计将于202611日生效,但须经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相关立法。

“我们对今天财政部长宣布政府将加强澳大利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法律的决定表示欢迎,这将惠及澳大利亚消费者和各个规模的企业,以及更广泛的经济,”ACCC主席吉娜·卡斯·戈特利布说。“价格上涨、选择减少以及创新减少可能是由于竞争力减弱所致。更强大的并购法律对确保反竞争并购不得继续进行至关重要。”

“这些拟议的变革是重大的,将增强公众对澳大利亚竞争法律的信心,”卡斯·戈特利布女士说。

目前,澳大利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不要求并购各方通知ACCC有关拟议收购,也不要求在ACCC审批之前等待。拟议的改革包括引入对超过一定门槛的并购交易的强制通知要求,并且禁止未收到ACCC或法庭裁定的并购交易进行。

澳财政部长还宣布,将更新经营者集中审查法律以更好地处理连续收购情况,即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多个较小交易,从而导致对竞争的严重损害。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机关本部(028)68909185 政务中心服务点(028)67831630

传       真:(028)68909100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