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哥伦比亚、印度、马来西亚、葡萄牙和越南7国及中国台湾的纸购物袋(Paper Shopping Bag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3.05%—146.3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62.07%—135.77%)。同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纸购物袋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补贴率为40.76%—172.3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4年7月1日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819.30.0040和4819.40.0040项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