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复审确认本案存在侵权,对经由被告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侵权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并对部分企业发布禁止令,本案调查终止。2024年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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