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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预警信息】美国作出玻璃纤维门板双反终裁

来源:商事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6-07-03

2026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41.82%—147.85%,其中,安徽鑫煜门窗有限公司、无锡市陆通门业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73.07%;大连开普斯顿建材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1.82%;江西凡达建材有限公司/江西航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04.31%;其他国内生产商的统一税率为147.85%。

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大连开普斯顿建材有限公司的补贴税率为66.22%;江西凡达建材有限公司的补贴税率为58.50%;河北夏洛特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悦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补贴税率为186.4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税率为60.64%。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25.20.0010项下产品。

2025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风险提示:

本案反倾销与反补贴终裁税率整体偏高,后续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裁定,对四川省相关企业而言,本案将直接影响报价能力、订单稳定性和客户合作关系。一是高额税率将显著抬升出口成本,压缩利润空间。此次反倾销终裁中,中国全国统一税率达到147.85%,反补贴终裁中“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60.64%,部分企业反补贴税率更高达186.46%。在双重税负叠加下,涉案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综合税负显著上升,价格优势被明显削弱,部分原本依靠成本优势竞争的订单将面临较大调整压力。二是美国下游采购方可能提前调整供应链,市场份额存在流失风险。双反终裁公布后,美国进口商、分销商和终端采购企业通常会据此重新评估供应来源,并在税负正式实施前后加快寻找替代产品或替代产地。对于已在美国市场形成一定客户基础的四川企业而言,如果不能及时与客户协商税负分担机制,后续可能面临订单延后、采购缩量、客户转单等问题,部分长期合作关系也可能受到影响。三是涉案产品税率分化明显,企业合规和应诉水平将直接影响结果。公告显示,部分企业税率明显低于全国统一税率,税率差异说明,美国调查机关在核算过程中会综合考量企业数据完整性、应诉配合程度、销售结构和补贴情况。对四川企业而言,若在同类案件中不能及时、完整、真实地提交应诉材料,极易被纳入较高税率范围,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四是案件后续仍存在不确定性,企业经营预期需要提前调整。若本案最终裁定通过,相关税负可能长期存在,并影响企业在美国市场的定价策略、备货计划和资金周转安排。对于省内部分以外贸为主、对单一市场依赖度较高的企业而言,本案还可能放大汇率波动、物流成本上升和国际客户需求变化等综合风险。

企业应对建议:

针对美国对华玻璃纤维门板双反终裁带来的影响,四川相关企业应结合自身出口结构和客户布局尽快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密切跟踪后续程序,及时评估法律救济空间。企业应持续关注最终损害裁定结果及后续执行安排,尽快梳理涉案产品范围、出口记录、销售合同、成本构成和补贴情况,判断自身是否仍有争取更有利税率、单独税率或复审救济的空间。对于出口规模较大、对美业务占比高的企业,建议尽早与熟悉美国贸易救济规则的专业机构对接,提前准备可能涉及的复审、行政复核或其他程序材料,避免因信息缺失错失后续应对机会。二是重新测算税负影响,优化报价和合同条款。企业应结合终裁税率,逐项测算双反税对到岸成本、利润空间和履约条款的影响,尽快对出口报价进行修订,并根据合同约定与客户协商税负分担、价格调整和交货节点安排。三是主动推进市场多元化布局,降低对单一市场依赖。企业在稳住美国现有客户的同时,应加快拓展东盟、中东、拉美及中亚等新兴市场,分散外部贸易摩擦风险;对于产品适配性较强的企业,还可针对不同地区的标准、气候和使用场景优化产品设计,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四是加强合规管理和资料留存,提升长期应对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健全出口台账、成本核算、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客户往来和补贴申报等资料的留存机制,确保在未来复审、再调查或新案件中能够快速提交完整证据。对于涉案产品,还应注意规范申报、如实归类并持续跟踪税号变化,减少因程序瑕疵带来的附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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