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6740378232026年6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卡车用车身(Truck Bodi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Qingdao CIMC Reefer Trailer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119.4%、补贴幅度为0.9%;其他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257.1%,补贴幅度未单独列示。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Qingdao CIMC Reefer Trailer Co., Ltd.)的补贴额属微量(低于1%),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已终止对该出口商的反补贴调查。预计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将于2026年7月3日前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8707.90.90.10、8707.90.90.39、8707.90.90.40、8707.90.90.90和8708.29.99.90。
2025年10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卡车用车身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3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卡车用车身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风险提示:
本案已进入终裁后的关键确认阶段,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后续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裁定,相关双反措施将进一步落地,对四川相关卡车车身、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的对加拿大出口形成较为直接的影响。一是高税率将显著抬升出口成本,压缩价格竞争空间。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终裁中对“其他出口商”认定的倾销幅度高达257.1%,对个别企业认定的倾销幅度也达到119.4%,税负水平整体偏高。对四川企业而言,卡车用车身属于材料、加工、装配成本都较高的装备类产品,一旦叠加反倾销税,出口报价、到岸成本和履约成本都将同步上升,原本依靠性价比和交付能力形成的优势会被明显削弱,部分利润空间本就不高的订单容易出现调整甚至流失。二是加拿大客户采购策略可能提前转向,市场份额存在收缩风险。双反案件通常会促使进口商和终端客户在终裁阶段提前重新评估供应来源,若税负在终裁后继续维持,部分客户可能转向加拿大本土供应商、周边替代市场或未受影响地区产品,四川企业即便短期仍能维持出货,也可能面临订单规模缩小、交货节奏放缓、客户黏性下降等问题,后续市场恢复难度加大。三是产业链联动效应较强,上下游企业都可能受到波及。卡车用车身涉及钢材加工、焊接装配、制冷设备、零部件配套等多个环节,本案的税负影响不仅会传导至终端出口环节,还可能压缩上游原材料采购、生产排产和物流运输需求,进而影响产能利用率和供应链稳定性。四是案件后续周期较长,经营预期需要及时调整。尽管当前已作出终裁,但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仍需就产业损害作出最终裁定,后续还可能伴随复审等程序。对于已在加拿大市场布局的企业来说,相关税负和合规要求可能持续存在,后续在订单稳定、产能消化和资金安排方面都将面临更大不确定性,企业应尽早将案件影响纳入中长期经营判断。
企业应对建议:
针对加拿大对华卡车用车身双反终裁带来的影响,四川相关企业应尽快结合自身出口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密切跟踪案件后续程序,积极争取单独税率或更有利裁定。本案中,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的补贴额被认定属微量(低于1%),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据此已终止对该出口商的反补贴调查,说明企业如能提供较为完整、真实、可核验的经营和财务资料,并积极配合调查程序,确有可能获得区别于其他出口商的个案结果。对四川相关企业而言,即便在本案中被归入较高税率范围,也不意味着后续没有调整空间;对于出口规模较大、经营数据较完整的企业,仍可在后续年度行政复审、新出口商复审或其他救济程序中,以自身实际交易数据为依据,争取单独税率或更有利的税率认定。二是重新测算税负影响,优化报价和合同安排。企业应结合现有订单情况,逐项测算双反税对到岸成本、利润空间和履约条款的影响,对出口报价进行动态修订,并根据合同约定与客户协商税负分担、价格调整和交货节点安排,尽量减少单边承担税费带来的经营压力。对于已签订单,可结合付款方式、交货周期和客户接受度,争取将税负冲击分摊到更可控的范围;对于新签订单,则应在报价机制中预留足够的弹性空间。三是推动市场多元化布局,降低对单一市场依赖。企业应加快拓展东盟、中东、拉美及中亚等新兴市场,分散外部贸易摩擦风险;同时提升内销消化能力,逐步形成内外市场联动的经营格局。对于具备较强研发和定制能力的企业,还可以围绕不同地区的法规、气候和使用场景优化产品方案,增强产品适配性和综合竞争力,从而提高新市场开拓效率。四是完善合规和资料管理,提升长期应对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健全出口台账、成本核算、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和客户往来等资料的留存机制,确保在未来复审、复核或新一轮调查中能够快速提交完整材料;对于已涉案产品,还要注意规范申报、如实归类并持续跟踪税号变化,减少因程序问题带来的附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