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羟基乙叉二膦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且因存在政府补贴,最终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在该裁决中,5名委员投肯定票。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4月28日前对华羟基乙叉二膦酸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6年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Compass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LC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羟基乙叉二膦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1.90.9043、2811.19.6090和2931.90.9041。2017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67.28%~184.01%、反补贴税率为0.75%(微量)~54.11%。如此一来,美国商务部对华羟基乙叉二膦酸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征税最高达2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