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CO沿海炼油厂及其他先进水平的炼油厂项目
激励措施
巴基斯坦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ECC)在其2018年4月27日的会议中通过了 PARCO沿海炼油项目(PCR)及其他所有新建(非二手/转移)的先进深度转化炼油厂一揽子激励方案(同时适用于在巴国内任何地方新建加工能力最低10万桶/天的炼油厂项目):
1、免征20年收入税;
2、新建炼油厂项目不受限于《公司利润法案1968》和《工人福利基金条例1971》;
3、免收炼油项目本身、其承包商或其他任何人员用于建立、操作、保养和和维修炼油厂的所有机械、车辆、工厂设备、其他材料、零件和消耗品的所有进口关税、税收、额外费用;
4、免收预扣税和所有其他与外国承包商、分包商及其相关的工程、采购、建造、试运、运营、维护和保养相关的关税、税收、额外费用和进口税;
5、对于供应用于当地修建炼油厂过程中的建设材料、设备和服务免收营业税和国内消费税;
6、新建的炼油厂项目将实施不亚于现有机制的定价机制;
7、项目基础设施便利化支持,如单点系泊(SPM),码头、海底/陆上管道等;
8、如项目位于出口加工区,免收出口加工区管理局1981EPZA规定下将对其出口值征收的建设附加费。
ECC还决定,如炼油厂项目建在内地地区,进口的原油运输管道和原油存储将作为炼油厂项目的一个部分,同时享受以上激励措施;
承包商/分包商临时进口的所有的用于项目工程、采购、建造、试运、运营、维护和保养的机械、车辆、工厂设备、其他材料、零件将免收所有的进口关税、税费和额外费用。
更多信息可联系:
巴基斯坦能源部(石油司)
1、Mr.Abdul Jabbar Memon
能源部石油司(石油处)主任
电话:+92-51-9202906邮箱:polsituation@gmail.com
2、Mr.Babar Majid
能源部石油司(监管处)主任
电话:+92-51-9202905邮箱:polsituation@gmail.com
3、巴基斯坦驻成都总领事馆 邓小姐
电话028-8526 8316
4、四川省贸促 苏小姐
电话:028-68909136 邮箱:suwenjun@ccpi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