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册企业:
根据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关于履行国际协议做好我会原产地工作的通知》(贸促法[2014]063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和签发现版一般原产地证书格式,使用新版产地证书(空白A4纸上彩色打印,见附件图)。新版格式产地证有2种出证方式,一是到贸促会打印;二是企业自主打印(属增值服务,企业需与尊网公司联系)。各注册企业对尚未使用完毕的现版证书空白格式应于2015年1月31日前返还到四川省贸促会法律部,我部将建档记录并集中销毁。请各会员企业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附件:新版中国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书样式和格式调整说明.doc
联系方式:
省贸促会法律部:028-68909183、68909184、68909185
尊网商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020-28068680
四川省贸促会法律部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