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正众志成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值此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部分企业货物生产及物流运输等环节将受较大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授权,我会可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的事实性证明。若企业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义务的,可向我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以减免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办不可抗力事件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所需资料待中国贸促会统一发布后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8-68908182、68909185,或加入咨询QQ群:904399187。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贸促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