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贸促会、国际商会会员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部署,积极引导“四川制造”拓市场、抢订单。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会拟组团赴尼泊尔、斯里兰卡举办“2023中国‘四川制造’(尼泊尔)展览会”“中国(四川)-斯里兰卡贸易投资对接洽谈会”,深入拓展南亚市场。
请各市(州)贸促会、国际商会积极动员组织“四川制造”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随团出访参展参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2023中国“四川制造”(尼泊尔)展览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7日-8日
(二)地点:加德满都凯悦酒店
三、展品类别
(一)农业农资:农业机械、化肥等。
(二)食品饮料:旅游食品、功能食品、非酒精饮料、食品机械、包装机械等。
(三)轻工产品:纺织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等。
(四)五金建材: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建筑机械等。
(五)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交通设备、物流运输仓储装备、清洁能源装备等。
(六)电子信息: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数字娱乐等。
四、出访团组事宜
(一)时间与行程(暂定)
1.出访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3日,全程8天。
2.出访行程:成都-尼泊尔(加德满都)-斯里兰卡(科伦坡)—成都。
(二)主要活动
1.举办“2023中国‘四川制造’(尼泊尔)展览会”。
2.举办“中国(四川)-尼泊尔贸易投资对接洽谈会”。
3.举办“中国(四川)-斯里兰卡贸易投资对接洽谈会”。
4.拜会尼泊尔、斯里兰卡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相关商协会和经济组织,并开展座谈活动。
(三)出访费用和补贴标准
1.参展费用:
(1)展位费:12000元/个。
(2)人员费:另行通知。
2.展品运输及报关费用:参展展品由我会统一负责去程运输和报关,每家参展企业展品不超过1m³或200kg,费用由我会承担;若参展展品超过1m³/家或200kg/家,超出部份和参展展品回运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3.收款指定账户
户 名:四川省国际展览中心
账 号:7828 0188 0000 5706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
4.该展会已纳入2023年“川行天下”活动计划。
五、注意事项
1.严禁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随团参展。
2.随团出访人员请提前办理好个人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报名确认后非紧急情况原则上不更换出访人员。
3.有意参展企业于10月18日前将参展参会合同填妥,加盖公章后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传至省贸促会贸易投资促进部。收到参展确认通知后3日内将展位费汇至指定账户。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中国“四川制造”(尼泊尔)展览会合同 附件-2023年中国“四川制造”(尼泊尔)展览会参展参会合同.docx
四川省贸促会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牟方清,028-68909160、19828930358;胥艺,028-68909166、135181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