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全面恢复办证业务的网上申请、审核和涉外商事法律咨询业务,开展“不见面”办证业务,2月份,共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135份,涉及出口金额949.5万美元;《中国—韩国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3份,涉及出口金额118.5万美元;代办领事认证3份、涉外商事证明书20份;2.依托中、省贸促会的企业跨境贸易法律支援(四川)平台,收集疫情期间我市出口企业运营情况,发送《每日经济》信息,为我市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3.宣传并及时为和恒科技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4.64万美元)等企业申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违约风险;4.深度对接宜宾参与“第十一届中国(四川)-南亚东南亚国家工商领袖峰会”及其他全省重大经贸活动,为全市对外开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