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经贸资讯 > 经贸资讯

信息服务

外贸往来再添便利!11月7日起 这项国际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23-11-06

2023年11月7日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公约》缔约国使用文书“双认证”将被简化为使用附加证明书的一步式证明手续,加贴附加证明书后,可直接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传统领事认证。(我国与非《公约》缔约国之间仍沿用传统领事认证程序。)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机关本部(028)68909185 政务中心服务点(028)67831630

传       真:(028)68909100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