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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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4

如果您/您公司准备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对方索赔或者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请关注如下须知:


一、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二、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包含证据,包括有仲裁协议的合同或书面仲裁协议)

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需要3套仲裁申请书;如果索赔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或者涉及争议金额不清的仲裁请求,则适用一般程序,需要5套仲裁申请书;如果被申请人不只一个,那么,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就得增加一套仲裁申请书。

(二)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所需原件的份数与仲裁申请书的份数一样。

(三)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请(1)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2)增加提交一套仲裁申请书,(3)书面指示本会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并提供该法院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等。

(四)必要时,还需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需份数与仲裁申请书份数一样,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三、同时,请按照仲裁规则中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费预付金。原则上,仲裁费将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庭外和解或仲裁庭调解和解而撤销案件的,根据具体情况退回一定的仲裁费预付金。


四、另请注意:

(一)仲裁申请书正文需要原件,需要签字盖章。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二)仲裁申请书(含证据)请用A4纸张制作,装订成册。证据文件请统一编排页码。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查询贸仲委网站www.cietac.org,也可来电或来人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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