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发布关于延长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 提交的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期限的声明。该声明称,PCT 进入德国 国家阶段的期限将由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延长至 31 个月,该修订无 任何过渡性条款且于 5 月 1 日起生效。 DPMA 修订后的条款适用于所有尚未进入德国国家阶段的 PCT 申 请,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之前适用 30 个月期限但期限尚未届满 或者是未在 4 月 30 日前届满的申请;二是 30 个月期限已届满,但申 请人在 5 月 1 日之前尚未提出进入德国国家阶段的 PCT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