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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印度尼西亚对华H型钢和I型钢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1-03

20231229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型钢和I型钢(H Section dan I Section)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将印尼财政部第24/PMK.010/2019号公告确定的11.93%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涉案产品为除热轧、热拔或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非合金H型钢和I型钢,涉及印尼税号7216.32.107216.32.907216.33.117216.33.19项下的产品。

2009630日,印尼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型钢和I型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101123日,印尼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63%11.93%反倾销税。20141028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51223日,印尼财政部发布公告,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均为11.93%20171027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49日,依据印尼财政部第24/PMK.010/2019号公告,印尼第二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税率维持11.93%不变,措施有效期至202442日。2023213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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