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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应对】国外买家对产品质量挑三拣四拒不付款,出口企业应如何应对?

来源:涉外律师说 发布时间:2024-01-16

前 言

      最近,我们接到不少外贸企业遭遇外国客户欠款的咨询,这些外国客户或是以产品有问题为由要求折扣、退货,或是直接不付款,甚至有些还对出口企业提出索赔。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我们发现,很多情况下,质量争议只是国外买方故意拖欠货款的借口。货物已交给国外买家,买家不付款,境外追债成本非常高,很多出口企业都被迫放弃,承受损失。
那么,针对国际贸易中的质量争议,出口企业应该如何采取预防措施,才能减少国外客户以所谓的“质量纠纷”而恶意不付款的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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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回顾

        近期深圳市的一家出口企业找到我们,称其与美国某公司进行贸易往来,向美国买家出口了汽车模具,价值二十多万美元。美国公司在收到货后,提出货物尺寸与合同约定的不符。但是,据深圳公司所称,货物完全是按照合同约定来定制的,并无尺寸问题,且美国公司也未提供具体的证据,证实货物确实尺寸不符。与此同时,双方在贸易合同中未对质量争议有明确约定,亦未约定任何争议解决的条款。
此外,深圳公司因为之前与美国公司多次合作均较为顺利,这次为了降低成本,在发货前,没有特别请第三方对货物做检测,这为深圳公司自证在质量瑕疵方面不存在过错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面对美国公司拒不付款的局面,深圳公司对这笔应收帐款头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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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对措施

        为尽可能避免国外买家以质量争议而故意拖欠货款的情况发生,出口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约定合理的质量标准
        出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合理的质量标准。贸易双方在合同中可以通过细化合同条款,对产品的质量标准作出明确约定,这样能减少事后质量纠纷的产生。
在具体约定方式上,对于有国际(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约定以该标准为质量标准;对于没有国际(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商品,可以约定以样品作为质量标准,当然样品要进行封样留存。
        第二,在出口前完成货物检验
        如在预算内,外贸企业可以考虑在交货前对货物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给买家,取得其认可,这往往对外贸企业较为有利。
        很多国外买家会在合同中约定以客检、甚至收汇后的检验作为最终有效的质量检验,这将致出口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为出口企业无法把控检测样品及流程,也无法核实最终检测结果。
        第三,设定合理的质量异议期
        在国际贸易中,很多恶意提出质量问题的买方,并不会在第一时间提出质量异议,往往是过了很久以后才“秋后算账”,尤其是在市场不景气、货物出现滞销或资金出现问题时,国外买家就开始“鸡蛋里挑骨头”。
        对此,外贸企业可以考虑,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合理的质量异议期,如“有任何质量异议需在到港后30天内书面提出,如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产品无问题”。当然,质量异议期的设定要合理,要保证买方有合理时间可以检验货物,不合理的、过短的质量异议期,并不一定会被法院和仲裁机构认可。
        第四,约定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
        实务中,有部分买方以整个订单中个别货物的瑕疵为由,拒绝支付全部货款或者要求退货。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质量不合格的后果,往往会出现买方暂付货款甚至拒收货物的情况。事前在合同中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做出明确约定,买方就只能按合同来履行,不能随意要求退货或者拒付全部货款。
        第五,了解国外客户的资质实力
        在交易前,基本掌握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综合实力是非常必要的,这也会进一步影响双方交易的付款方式、账期、授信等。对于首次下单的外国客户,外贸企业可以尝试了解对方在华的采购历史、是否有和同行合作过、进口数据等。
        第六,把关出口产品的质量
        优质的出口产品,除了符合合同约定,也会提升买方在下游市场中的销售(买方是贸易商的情况)或者提升成品的质量(买方是生产商的情况),不仅减少质量纠纷可能,更可提升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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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结

        出口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来减少国外客户以所谓的“质量纠纷”为借口而恶意拖欠款项的风险。这包括明确约定质量标准、约定质量检验细节、在出口前完成检验、设定质量异议期、约定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严格把关出口产品的质量。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出口企业降低风险,确保国际贸易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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