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经贸摩擦 > 经贸摩擦

法律服务

【案件信息】美国对钾磷酸盐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3-11

2021年3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钾磷酸盐(Potassium Phosphate Salt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95.4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的涉案产品以109.11%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835.39.1000和2835.24.0000。

2009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0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5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进行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0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钾磷酸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机关本部(028)68909185 政务中心服务点(028)67831630

传       真:(028)68909100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367号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00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