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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贸促会关于受理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来源:商事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1-11-01

各相关企业:

自2021年11月10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川渝地区企业可以向四川省贸促会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在巴基斯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贸促会关于受理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通知.pdf

 


四川省贸促会

2021年11月1日


办公地址:中国 · 成都 · 金牛区蜀兴西街36号 四川国际商会会馆10-12层

联系电话:(028)68909113

办证咨询:机关本部(028)68909185 政务中心服务点(028)6783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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