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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 GIVEN”轮事件新进展——船货可能面临拍卖、听证会将于5月22日举行

来源: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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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选自人民视觉)

4月13日,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CA)向埃及法院申请司法扣留“ Ever Given ”轮,伊斯梅里亚市经济法院作出裁决,在未支付9.16亿美元的赔偿金之前,“ Ever Given ”轮不得离开埃及。


4月22日,“ Ever Given ”轮船东方面,提出解除对“ Ever Given ”轮扣押的上诉请求。


5月4日,埃及伊斯玛利亚市经济法院驳回船东的上诉请求。


5月8日,埃及方面将“ Ever Given ”轮救援赔偿降至6亿美元。但与船东方同意的1亿美元赔偿仍有巨额分歧。


现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收到“ Ever Given ”轮相关货主的告知,针对“ Ever Given ”轮事件的另一场听证会,将于5月22日举行, 该听证会有可能导致轮船和货物被拍卖的结果。


附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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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Ever Given ”轮约18000个集装箱上的货物绝大部分来自中国,上述信息已经引起中国货主的普遍担忧。中国货主一方面面临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的困难,另一方面面临无法按时交货导致外国买方拒付货款或要求退款的法律风险,此外,一旦货损真实发生,货主还面临是否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的法律问题。总体来看,“Ever Given ”轮搁浅事故发展至今,已由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与船东关于共同海损问题的争论,即将全面引发海上货物贸易相关法律纠纷。尤其是即将于5月22日召开的听证会非常重要,该程序有可能导致轮船和货物被拍卖,中国货主应积极参与该听证会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现已接到不少货主的咨询和求助。并针对中国货主面临的复杂法律风险,已收集分析了部分货主提供的资料,及时研究了法律应对方案,并准备代表中国货主积极参与5月22日的听证会,争取保住货物的安全。考虑到巨型集装箱轮“货散人多”的特点,广大货主如有需要获得法律帮助,或者需要参加5月22日听证会的,还请速与我会联系。(联系人:巫英 028-6783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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