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优惠原产地证,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先确认要出口的国别和地区
目前贸促会受理部分地区的优惠原产地证:
1.《亚太贸易协定》(目的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2.《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新加坡)
3.《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新西兰)
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秘鲁)
5.《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哥斯达黎加)
6.《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目的地:中国台湾)
7.《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瑞士)
8.《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冰岛)
9.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韩国)
10.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澳大利亚)
11.《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格鲁吉亚)
12. 《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马尔代夫)
13.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智利)
14.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文莱、新加坡、印尼、越南、柬埔寨、老挝)
二、对照“降税表”确认所出口产品是否享受优惠关税
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网址:fta.mofcom.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办系统(网址:https://co.ccpit.org)查询优惠原产地证相关商品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