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他人申请办理证明书。
办理流程:企业申请(上门或邮寄)→贸促会审核资料→资料无误当场办理→企业领取认证文件(上门企业当场领取)
申请国际商事证明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
2、企业、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或其他组织有效的登记证明影印件(已在贸促会注册企业可不提供)
3、 如受委托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的,须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除提供第2项文件外,同时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申办证明的文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内容真实、有效、合法
(2)文书、单证应完整无缺、文面清洁、字迹清楚,修改之处需加盖公司修正章,公司不得任意涂改、遮盖文件
(3)如果需要证明文书、单证的影印件、副本、节本与原件相符,应提供文书、单证的原件
(4)商业文件须提供中文译本
(5)如果需要证明文书、单证的外文译本与中文本一致时,外文译本应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提交该翻译公司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和翻译公司分别出具《所提供译文与原文一致保函》。
(6)需要认证的文件请多提供一份,贸促会存档。
(7)贸促会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5、 认证具体文件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请查询贸促会商事证明提交材料表。